#一根烟头烧掉212万#
浙江温州乐清一男子随手丢弃未熄灭烟头,十几分钟后引燃路边塑料管材,火势迅速蔓延至整座厂房。此次火灾虽无人员伤亡,却造成212万余元直接财产损失,涉事男子因涉嫌失火罪被立案侦查。
据悉,烟头中心温度可达700至800℃,远高于塑料、纸张等可燃物燃点,易阴燃潜伏后突发大火。我国刑法规定,失火造成50万元以上财产损失即可刑事立案,罪名成立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烟头虽小,隐患巨大。这起事故再次警示,公共安全无小事,切勿心存侥幸,个人需规范处置烟头,企业要管好易燃物资,严守消防安全底线。http://t.cn/AXivN5NM http://t.cn/AXivOh1o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