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认定后,家属要退还“私了”钱吗?法院判了!】#员工猝死公司却向家属索赔违约金#员工猝死后,公司向家属“私了”支付7.5万元。随着员工被认定工亡,家属又领了百万元工亡金。公司可以要求家属退钱吗?一起看看这起案件↓↓↓ #工亡认定后公司让家属退还私了钱#
[星星]基本案情:岳某生前为某公司的保安巡逻员。2022年4月13日,岳某下午请假后当晚被发现在宿舍猝死。公司基于初步判断与岳某家属签订了《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向家属支付75000元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补助金。家属承诺“不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如若违反应支付10万元违约金。随后,岳某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岳某被确认为“工亡”,其家属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8240元、丧葬费77784元,共计1026024元。某公司认为岳某被认定为工亡且家属已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补偿金,其家属应当退还协议约定的补助金,并支付违约金。
[星星]肇庆中院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明确了职工因工死亡时,其直系亲属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职工近亲属因职工工亡而得到的赔偿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案中,岳某已被认定为工亡,其近亲属已从工伤保险工亡待遇中收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8240元、丧葬费77784元,共计1026024元,该笔款项性质与《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书》中载明的款项性质一致,构成双重赔偿。岳某系下午请假后,于当晚被发现在宿舍过世,某公司对岳某的死亡并不存在过错,对其死亡并不承担侵权责任,无需就岳某的死亡向其近亲属进行赔偿。因此,法院判决岳某家属应向某公司返还款项。
岳某家属提出工亡认定申请属正当行使法定权利,某公司以此为由主张岳某家属因违反《非因工死亡补偿协议书》需支付违约金不具备法理支撑,未对该主张予以支持。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