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有争议了!!!
#女子称遭侵犯为取证问其是否喜欢自己#
河北王女士今年3月因车祸住院,指控辽宁葫芦岛某医院医生王某多次对其动手动脚,甚至在病房内对她实施侵犯。
为固定证据,王女士悄悄用手机录音,还主动问对方“是否喜欢自己”,医生给出肯定答复,她称这是为了取证而刻意引导。事后司法鉴定显示,她胸部拭子检出医生DNA,纸巾上也有其精斑。
但警方调查后,以“未发现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仅涉事医生被医院停职。有DNA、有录音,却无法定罪,核心争议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难以证实。
医患间本就存在权力不对等,私密病房又无监控,受害者取证本就艰难。此事也引发热议:当物证齐全却难认定犯罪,女性遭遇侵害时到底该如何有效自保、合法取证? #女子自称被医生侵犯医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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