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玩闹受伤学校未必担责#】#孩子课间摔断牙学校被判免责#孩子在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必须赔偿?遵义法院的一起判例给出了明确答案。
两名小学生在校玩耍时,一人不慎推倒另一人,导致对方牙齿受伤。前期治疗费已由推人方家长支付,但后续修复费用约15100元引发纠纷,受伤方家长将推人方监护人和学校一并告上法庭。
法院最终判决:推人方监护人赔偿8048.56元,学校不承担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199条,8周岁以下孩子在校受伤虽先推定学校有过错,但学校若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无需担责。
本案中学校之所以免责,是因为做到了: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巡查安排;平时持续开展安全教育;事发时有老师正常巡逻;意外发生后立即送医、通知家长、组织协商。法院认定,正常玩耍中的突发意外难以绝对避免,学校已尽责,不应赔偿。
提醒家长:孩子受伤应先分清直接过错方,别一味追究学校责任。提醒学校:制度、教育、巡查、事后处置,每一步都要留痕,才能有效免责。@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 http://t.cn/AXi7Eg6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