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热搜上这个案子要给大家解释是比较有难度的。首先大家就必须排除一下长期给大家灌输的刻板印象。提到强奸,绝大多数普通人的印象都是认为“取证困难”,而现在遇到的问题,其实是证据“过于充分”。简单来说,就是报案说被强奸的女孩子,能够提供男女发生性关系时全程的录音或者录像,而且双方很多时候是情侣或者订婚甚至已婚的夫妻。
而今天热搜上这个#女子称遭侵犯为取证问其是否喜欢自己#案子,也是一个典型的证据过于充分的案例。过程简单来说就是女方受伤住院,期间认识了做医生的男方。根据女方提供的政策,表明双方有明确的亲密接触,并且女方还提供了全程的录音。女方认定自己是被这个医生强奸的。
但是警方并没有发现有暴力痕迹。双方发生关系的录音里面,还有比如女方问男方是不是喜欢自己的对话。这种对话也一般出现在小情侣之间。
核心争议,就是事情的定性。
女方认为她之前和医生发生性关系,是被强奸的。双方的关系是医生和患者,关系不对等。而警方调查的结果,很明显指向的是男方属于典型的“渣男”。也就是说,男方开始的时候给女方的感觉是要长期交往,发生完关系就把女方给甩了。
这类案例各地有不同的标准,而且这几年变化很大。过去比较常见的“罚渣男”的案例里面,多出现于男女朋友订婚,男方不愿意满足女方的彩礼需求要分手的案件里。一般是男方给个彩礼,然后获得缓刑判决,不用坐牢来调解。
之前公布的案例里面,多数都是女方申诉。比较有名的是山东的一个案例。男女双方已经订婚,女方找男方(未婚夫)发生了关系,并且全程录音。并在发生关系过程中反复表示自己不自愿。随后就报案说未婚夫强奸。
案件开始立案,拖了两年后正好遇到订婚强奸被广泛讨论的档口。最后这类案件也是一般不再做强奸处理了。然后就是女方公开录音,表示未婚夫强奸她没有受到法律惩罚。
类似这些案件目前也随着热搜会被推到大众面前。现在的强奸案和过去很不同,尤其是证据过于充分,也就是女方能够提供男方和她发生关系全程录音或者录像的案例,判定起来也确实缺乏一个统一有效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