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葛玉林45岁独身无后,父母早亡。叔叔贴身照顾、送终。
侄子走后,留下一套房 + 15万存款,叔叔去办继承,被告知:你不是法定继承人,没资格继承。
去银行查流水,发现15万存款早被转走.
报警,警方说,你不是法定继承人,不是受害人,没法立案。
去年上海,也有同样的事:
独身男子病危,请远方表哥来签字手术、照料后事。人走后留下房产,表哥却没法继承,房产被收归国有。
两件事,看起来不近人情,但从法理上来说,一点都没有问题。
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的界定非常明确:只有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算。
其他任何人,只要没有遗嘱,即便他生前你付出再多,他的遗产你都没法继承。
法律只认身份,不认付出。
法律为什么这么绝情?
因为它要的是一种无需争议的确定性。
谁付出最多是一个太难量化的问题。你照顾了3年,我照顾了30年,怎么比?你出钱,我出力,怎么算?
一旦法律允许事实照顾者自动获得继承权,每一桩遗产都会变成撕扯不清的官司。
所以法律做了一个最低成本的约定:没有遗嘱,就按血缘和婚姻的远近排位。
扎心的,不是法律的冰冷,而是普通人对自己身后事的无知。
如果你自己或者你身边也有这样的人,要提前做3件事:
1、把银行密码告诉那个你最信任的人。
这不解决继承问题,但至少能让他在你生病或昏迷时,从你卡里取钱给你治病、办后事,而不是眼睁睁看着钱被冻结。
2、写一份自书遗嘱,拍照发给那个人。
不用律师,不用公证。一张纸,一段手机拍下来的视频,就足以在法庭上成为最强有力的证据。
3、如果有长期照顾你的人,直接去公证处签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如果你不开口,法律就替你假设:你没有想给的人,你愿意把所有财产交给国家。
这不是法律的恶,这是沉默的代价。
所以,尽早立遗嘱,签遗赠扶养协议,不仅不晦气,反而是给那个照顾你的人,最后的保障:
你照顾我一场,我不会让你白忙。
#45岁独身男子离世15万存款被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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