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大微博
26-05-11 07:57

本人是新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针对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召开盐东镇新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的通知》,提出以下异议及投诉:1.议题内容严重缺失,搞“盲选”表决。通知议题二虽提及表决“新增、退出、丧失三类人员名单”,但未随通知公示具体人员名单及认定依据。成员在不知道具体是谁、不知道认定理由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有效的表决权。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成员有权在表决前知晓并核实相关事项,恳请贵单位责令村里立即公示详细名单及认定依据,并将上述材料像会议通知一样发到成员微信里,或直接发在村小组群里。2.委托投票设置违法门槛,变相剥夺表决权。通知第五条第3款规定“原则上书面委托……同一户内……家庭成员代为参加”。此规定极不合理!许多家庭成员均在外务工,或户内无其他成年人,该规定人为设置了极高的参会门槛,涉嫌通过限制委托范围来操纵会议通过率。应允许成员依法委托本组织内其他信任的成员代为投票。3.章程草案未提前公示。议题一涉及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但通知中未见章程草案全文。章程是集体经济的“宪法”,必须给成员预留充足的审阅时间,不能搞“会上发、会上投”。我的诉求:请求盐东镇纪工委责令新建村暂缓会议,必须补充公示具体的“三类人员名单”(含认定依据)和《章程》草案全文,并责令其将上述材料直接发至各村小组群或发到成员微信里;同时修改委托投票规则(允许委托给非同一户成员),切实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