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一下大家。
你们在网络上看到的任何针对尼古丁袋、口含烟等烟草及传统烟草替代品的公开鼓吹、营销宣传、功效暗示、变相广告,都可以依法向平台及属地烟草专卖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烟草制品长期实行严格广告限制与宣传管控,尼古丁袋等无烟气尼古丁产品,目前同样纳入烟草监管。无论是直接广告、变相营销,还是以“测评”“种草”“科普”“分享”“戒烟替代推荐”等形式进行引流推广,只要其本质上是在提升产品曝光、刺激消费兴趣、引导购买转化,都涉及违规宣传甚至违法广告问题。
去年@围脖侠 曾公开处理关闭某账号,就是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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