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秋圓康
26-05-11 13:56

最近挺热的一个话题,宋史从未记载秦桧妻子有参与做坏事,早期也从没有什么秦桧妻王氏的跪像。但为什么后来加上去了。
这就非常扯淡,功臣良将好的时候妻能并列受拜吗?但罪臣跪像就要连坐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妻子?
别说什么她也干了,如果历史上真干了,史为什么放过她。其实而且按照对本服社科一贯尿性的理解,如果王氏也是参与者,肯定会被夸大为红颜祸水,夸大为主谋,害了清纯男宝。
甚至还不是那种刑罚的连坐逻辑,否则为什么不连坐秦桧的儿子?秦桧儿子可没有被列入跪像。虽然不是他亲生的,但也是他过继的。按照香火宗法,这就是他法律上的儿子,要继承香火延续,有财产可以继承,有罪要连坐。但就是没连坐。

如果秦桧死了,王氏没有任何权利,没有继承权,没有不让自己被夫家宗族安排甚至发卖的权利。但连坐第一个找他。对比之下,香火上的亲人可以当秦桧的继承人,但连坐他们就可以躲开。权责极其不对等。
香火女的有责无权。有好处是不带你的,有责任是一定要连坐的。
看到一句总结很贴切:利益不共享,风险全捆绑。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