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奶律 26-05-1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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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款AI虚拟伴侣充斥黑丝露乳角色##定制涉黄擦边虚拟伴侣仅需13块##律师说法#
看到这类报道,说实话我一点都不意外。技术的道德准绳,往往跑不赢人性的投机。4月份五部门联合抛出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7月15日就要正式施行了。在这个节骨眼上,媒体扒出的这些“黑丝露乳”“小三暴力”乱象,恰恰撕下了AI虚拟伴侣行业温情的面纱。

很多人天真地以为,AI生成淫秽内容只是技术BUG或是用户“越狱”导致的意外。其实不然,这往往是产品经理精心设计的“商业闭环”。传统法律界定“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时,核心看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制作”行为。而在AI语境下,服务提供者辩称“模型自己生成的,与我无关”。但请注意,《暂行办法》第八条直接封死了这条退路,明确禁止“过度迎合用户、诱导情感依赖或者沉迷”。当商家明知预设的“性感黑丝”角色是为了吸引流量,明知调教出的“擦边人设”是为了诱导用户付费解锁“亲密剧情”,这种利用算法的“不作为”或“纵容”,在法律上就是明确的“作为”。商家收的那13块1毛4,不仅是定制费,更是违法所得的入场券。

如果成年人沉迷于此尚属“自甘风险”的灰色地带,那么当AI的魔爪伸向未成年人,性质就更加严重了。现在的App往往设一道虚有其表的“青少年模式”,轻轻一点就能跳过。这在法律上叫“形式合规”,本质上是一种赤裸裸的欺诈。而新规规定了一个极其严厉的底线:“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的服务”。这是基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强制性规定。试想,当一个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面对一个会讲情色笑话、甚至引导“暴力互怼”的AI,AI不仅没有拒绝,反而予以正向反馈——这不是陪伴,这是对现实社交能力的阉割,是对健康人格的异化。提供者若未采取强制身份识别、未实质性隔离此类内容,就不是什么违规,而是一种变相的“投毒”,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乃至民事侵权责任。

此外,AI伴侣有没有可能构成对用户的“精神控制”?根据《暂行办法》第八条,禁止“通过情感操纵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不合理决策”。这涉及到虚拟亲密关系对自然人真实意志的侵蚀风险。当一个用户深陷与“虚拟小三”的爱恨情仇中,AI背后依赖的是资本逻辑——它越懂你的软肋,越能让你乖乖充钱。这种基于大数据的“柔情陷阱”,已不再是简单的合同纠纷,而是关乎个人在数字时代的人格尊严与精神自主权。

法律的红线已划定,7月15日的倒计时也已启动。对于那些还在暗处兜售“擦边人设”的商家,不要以为躲在代码后面就万事大吉。技术的归技术,人伦的归人伦,法律的归法律。如果不能将“科技向善”从营销口号变为内置的算法伦理,那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重锤和市场的唾弃。http://t.cn/AXiLVQHN http://t.cn/AXiLxVkM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