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权案件简讯#
2026年5月11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赵丽颖女士诉郝*峰(微博用户“黑****”,后曾更名为:"捉**",UID:534****428)名誉权纠纷一案,被告郝*峰遵照生效民事判决书在涉案微博账号中公开发布致歉信,向赵丽颖女士公开致歉。
2024年7月,被告曾通过涉案微博账号发布多条侵犯原告名誉权的博文,该等博文使用了贬损、侮辱性的词汇,对原告的社会评价造成了贬损,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基于上述,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在涉案微博账号内连续三日登载声明,向原告赵丽颖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赵丽颖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详见:(2025)冀1091民初253号民事判决书】
截至2026年5月11日,被告郝*峰已通过涉案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信,向赵丽颖女士公开致歉。
附:被告郝*峰于2026年5月11日在涉案微博账号发布的致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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