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户房子给孙子避税引发继承纠纷#】上海虹口区刘老伯夫妇育有三个儿子。2014年6月,刘老伯以151万元交易价,将名下70多平米的房屋过户至大孙子名下。但老人从未要求大孙子支付过购房款,之后这套房屋也一直由老两口居住。孙子从未入住,也不曾支付购房款。
老二、老三表示,当年过户是大嫂提议“提前转给小辈避遗产税”,一家人基于信任同意操作。两位老人此后多次口头、书面表示:房子只是代持,未来出售后,房款按老大40%、老二老三各30%分配。
然而,两位老人于2018年、2023年相继离世后,老大家拒绝分房,还更换门锁。老二、老三遂起诉维权。案件焦点在于:当年的过户究竟是买卖、赠与,还是代持。
仲裁和一审均认为,房屋已完成过户,买卖合同有效,且老人长期未索要房款,可视为赠与。老二、老三诉请被驳回。
二审法院则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老人有赠与意愿,结合书面说明、录像及聊天记录等证据,可认定双方真实意思并非赠与。最终,法院改判大孙子向老二、老三各支付50.33万元。
法院提醒,家庭内部房产转移应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真实目的及后续分配方案,避免因“口头约定”引发纠纷。(上海广播电视台案件聚焦) http://t.cn/AXibgyf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