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问题是症状,不是病因。
在理想状态下,男女双方基于自由恋爱而结成的婚姻,如果他们都能深刻地理解两性的差异,能够做到灵魂共鸣,平等相待,对工作,对家庭内部的劳动,对双方父母的赡养,对后代子女的养育,都能友好协商合理分工,那么,彩礼要么无足轻重,要么就仅剩下形式上的走过场,根本就不足以成为他们走到一起共建美好生活的障碍。
问题是,放眼望去,符合上述要求的婚姻,能有多少?
基于爱情的理想婚姻,只是人格尊严与社会关系健全的那部分幸运儿的特权,并不是基本人权。
属于基本人权的那部分是,你可以有这方面的想法,你可以去追求,去努力……
但必须要接受事与愿违的结果,整个社会并不欠任何人一段美满婚姻,不欠任何人一个性伴。
爱情不是彩礼问题的解药,越是经济水平落后的地方,越不可能容忍子女产生爱情——因为一旦自己的孩子对另一方产生浓烈的爱意,势必影响双方父母在谈判时的资本——没法杀价。
彩礼问题是症状,不是病因,是整个社会生活还不够富足的结果,是性别观念、文明程度尚未达标的体现。
而改造这样的现实,并非旦夕之间可见成效,但我们整个社会至少应该先达成这样一个共识:彩礼问题只能作为一个社会进步富足程度的指标,而不能视为单独被治理的不良现象。
任何试图单独解决彩礼问题的所有努力,都将被证明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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