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
26-05-12 16:05 微博认证:九派新闻官方微博

#34万买宝马出故障发现是召回车#【#34万买宝马为召回车获赔41万#,法院:证据不足以认定店家存在欺诈行为,4S店退还购车款赔付保险等费用,支付购车贷款利息】黎先生花费34万余元,在南宁市中达桂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4S店)买了一辆宝马车。提车不久后,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提示制动系统故障。黎先生随后得知该车属于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认为店家在销售中故意隐瞒这一事实,要求退换车遭拒。黎先生将中达4S店起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店家存在欺诈行为。此外,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中达4S店提供的告知函落款处的签名及日期为黎先生本人所签,证明店家已履行告知义务。因此,法院对黎先生主张的欺诈行为不予认定。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未消除缺陷的汽车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交付使用。法院认为,中达4S店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向黎先生销售并交付车辆时,该车辆的缺陷已被消除。同时,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关规定,因制动系统失效等质量问题,消费者在60日或3000公里内有权选择换车或退货。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达4S店退还黎先生购车款,同时赔付其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等费用,另支付按18个月计算的购车贷款利息,共计41.7万余元,驳回黎先生其他诉讼请求。5月11日,记者了解到,黎先生与涉事4S店均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双方已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国早报)@九派新闻 http://t.cn/AXiGe8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