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投资者账户控制权搞杀猪盘获刑13年#【获刑十三年!荐股“杀猪盘”被查】上海金山法院近日公布的一则判例显示,无“投顾”资质的赵某某冒用他人身份、骗取投资者账户控制权,并勾结上游拉抬股价、诱骗高位接盘。其个人违法获得佣金380余万元,并导致投资者亏损600余万元。对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二审维持原判。
2023年2月,赵某某入职某投资公司,在尚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冒用已离职投资顾问孙某某的身份,自称“师弟”向客户发送信息、自我推介。此后,赵某某从公司离职,却隐瞒这一事实,继续以投资分析师身份与被害人杨某商谈合作。
其间,赵某某擅自为杨某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并以“买的股票是内部交易,第一次操作不熟练”为由,骗取了杨某的证券账号及密码。
取得账户控制权后,赵某某联系上游新三板股票操纵人员。在明知该股票系被人为拉抬价格的情况下,赵某某按上游约定的时间、价格和交易量,在杨某不知情时,以每股10.95元购入新三板股票76万股,交易金额832.2万元,其中680万余元来自杨某的资金,赵某某个人获得佣金380余万元。
之后,赵某某又在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股票低价卖出,最终造成杨某损失600余万元。
经法院查明,该股票上游操纵者以每股2元买入,通过自买自卖将股价拉抬至11元左右,再招募销售团队以虚假宣传、谎称即将转板等方式诱骗投资者高价接盘,差价由上游与销售人员按比例分配。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该案上诉后被驳回,二审维持原判。(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