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诱骗女童拍私密照被判刑#这条新闻看得我后背发凉。
一个喜欢“蛋仔派对”的小姑娘,在社交平台上发了自己画的卡通形象,收到一条私信:“我也是喜欢蛋仔的小姐姐!”小朋友开开心心点了回关,以为找到了同好。结果呢?屏幕那头是个34岁的大老爷们,周某。他先是发来网上的裸照和视频,然后要求小姑娘也拍自己私密部位发过去。孩子怕失去这个“好朋友”,照做了。
这事发生在2025年夏天,2026年初判了。猥亵儿童罪,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没见面没碰着,也算猥亵?这恰恰是我想说的重点。“隔空猥亵”早就入刑了,它跟物理接触一样是性侵害,只不过作案工具从手变成了手机。最高检明确过,诱骗、胁迫未成年人发送裸照、视频裸聊,都构成猥亵犯罪。伤害一点都不轻,那些照片一旦流出,会变成孩子一生甩不掉的阴影。
我特别想吐槽那个判罚,一年四个月。说实话,跟这种犯罪造成的长期心理创伤比,太轻了。不过,判了就已经是进步,可想让它真正有更强大的威慑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真正让我焦虑的是周某的手法,他精准抓住了孩子的两个软肋,有兴趣和孤独。用“蛋仔派对”破冰,用“小姐姐”身份卸下防备,再用“不想失去好朋友”进行情感绑架。这一套连招,说实话,很多成年人都扛不住,更别说十来岁的孩子。
所以今天这个事,与其只骂禽兽,不如多跟自家孩子说几句大实话,网上那个整天陪你聊天、懂你所有梗的“闺蜜”,可能是个正对着屏幕咧嘴笑的油腻成年人。真正的朋友不会让你用身体证明忠诚,遇到这种事,立刻告诉爸妈,别怕失去什么“好朋友”,这种玩意,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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