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超话]#
案件通报
被告帅某霖(微博账号“颖米粒儿”,UID:5736958723)因转发针对杨幂女士的侮辱及诽谤言论,其行为已构成对杨幂女士名誉权的严重侵害。
目前,被告以长文手写道歉信和长视频道歉形式向杨幂女士致歉,相关道歉内容已在其微博账号公示,且将持续90日,其应支付的赔偿款项亦已全部支付完毕。
转发亦担责。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共同营造清朗、友善的网络环境。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