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友聊陀思妥耶夫斯基,最近很多地方又在策划着办老陀的展,放改编自他作品的电影,我也在写相关的稿子,看相关的电影。友说,大家都很喜欢陀,虽然他的作品罗里吧嗦。我也觉得是这样,老陀技术上确实粗糙,特别早年那些为了还债写的,感觉他根本来不及怎么精细化自己的东西,直接就是写完了赶紧发,赶紧拿钱的状态。但是,陀仍然是伟大的长篇小说家,天生写长篇小说的料,因为他的精神太澎湃了!这么多年过去了,年轻人还是会为老陀着迷,这是很有意思的话题。其实吧,老陀,还有最近一直在说的《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他们的小说都有很通俗的一面,在当时是没准备登大雅之堂的。这些作品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技术上粗糙,精神上澎湃。本身谈不上是非常精致的东西,但很有生命力。爱文学,本质就是“穿越时空的爱恋”,我常常自问,到底自己爱的是什么。我觉得,我爱的是一个仍然活着的精神体,它的肉体的那一面早已化为尘土,但那不会有任何影响。读文学作品最嗨的那一刻,是你清晰地感觉到作者写这句句子,或甚至是在用这个词的时候,他倾注了自己多么强烈的精神的那个时刻,那是任何其他的东西都不能替代的时刻,神圣的时刻。当后世的人用系统性的理论去评判一部小说的时候,往往需要看的是它的整体结构,叙事节奏等,我认为这是需要的,因为这些都是基本的保障,保障那个神圣的时刻。但是,技术性的东西并不能替代那个时刻,永远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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