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吃点红豆派吗
26-05-13 15:57

迷思
之前就觉得“xxx这么好他值得被xxxxxx爱着”(这个一般还说值得被很多很多人喜欢)这句话有点别扭,想了想,觉得问题是出在“个人品质”和“喜欢”这两者本来就不能画等号上。
你具有这样的品质,是你自己的闪光点,而不能直接等量代换成被喜欢的理由。触动可以是由这点而生,但触动绝对是要另个人在心中经过处理、继而产生感情喜欢上的。而这个触动既然要经过内心的处理,那必然是要在二者的连线上发生的事情,没有人面对一个旁观者:只是看着,就爱的死去活来。可能会从旁观中产生欣赏和怜爱,但进一步的爱的感情绝对要在互动中产生的啊。
意思就是说,哪怕没有那种堆起来的形容词,这个角色为什么就不能被喜欢呢?比起诉说这个角色到底有多好,也只不过是侧面描写,要直接写这个觉得被人爱,那就直接描写这两个人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产生这份感情、产生感情后又是如何互动的啊。一份感情哪怕含有太多的自恋,也绝对有对方产生交互的部分;而不管是处在哪个阶段,要证明“爱”这个议题,也绝对是在和对方相处的过程中最简洁明了的。否则只会让人觉得:你好是好,但为什么一定要是你呢?
所以,一个角色被写的天上有地上无,但感情线全是这样的吹捧和莫名其妙的喜欢,那我也会觉得这是一坨;相反,一个角色哪怕他本身是个彻头彻尾的神人,但他和相方的互动是精彩的、是能让人感受到感情的流动的,那么我认为这份感情也无可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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