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闪婚闪离起诉要千万房产的99%#
这不就是法律鼓励的事情吗?
诸位仔细想一想,从法律层面定义了彩礼就是女方财产,属于特殊馈赠,再到法律上定义了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再到房产加名即馈赠,再到离婚分一半,再到各种定义家务需要额外补偿…………等等一系列举动,这本质上其实就是一直在往零和博弈上靠。
婚姻本质上已经成了零和博弈,用S大的一句话来说,钱从何处来?结婚没法带来额外收入,这钱就只有这么多,对吧?
所以这事到底有什么值得奇怪的?法律一直在鼓励女性离婚分财产啊,这不过是必然会出现的案例,而且还会持续性出现。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