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校方的态度:“这个男生进行了诚恳道歉,女同学表示接受,也认可处理结果。”——再没有学校经验和社会经验的人也会知道,偷拍者的“诚恳”不是认错的诚恳,而是害怕的鸡贼;受害者的“接受”不是释然的接受,对处理结果的“认可”也不是发自内心的认可,而是无奈地迫于有形无形的压力。
更别说连现场目击者的报警,据称得到的答复是辖区派出所说“需要学校要求介入才出警”。如果此说属实,那我一直说“遇到偷拍、性骚扰,第一时间报警永远是最优选”,现在看来错得离谱。原来在某些地方,连报警都是有前提条件的;原来在某些地方,校方——而不是受害者——可以决定什么行为“值得报警”,什么行为“不值得报警”。
校方说:被偷拍的学生接受了道歉,认可处理结果。
警方说:出警需要学校介入。(哪怕派出所就在学校食堂旁边)
辅导员说:姐陪你一起面对。
——极为讽刺的是,这里的“你”,不是受害者,而是偷拍犯。
这一整套语言和处理方式,简直是一个天罗地网。不是对偷拍者的,而是对被偷拍者的。
华南理工大学,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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