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拍到不在工位遭辞起诉公司#【#员工被拍到不在工位遭辞获赔28万#】广东省总工会5月13日发布一起案例,员工彭某入职某公司担任会计部文员,因被监控拍到“不在工位”,被公司以“擅离岗位、消极怠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彭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支持其诉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公司提供的监控仅能证明彭某某个时间段不在工位,但结合其岗位职责,离开工位具有合理性。彭某解释其离开是为熟悉工作流程,或完成领导交办任务,且公司未能证明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27.95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http://t.cn/AXii6H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