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应闪婚闪离后千万房产怎么分#
上海长宁法院判例:23岁小伙与大自己13岁的36岁女子顺风车相识闪婚。
涉诉房产为男方家拆迁安置房,价值近千万,属家庭固有资产。婚后男方冲动将房产99%份额赠与女方,女方仅出资11.9万元税费。
二人领证三年半,实际共同生活仅6个月,无婚礼无子女,后续诉讼离婚。女方凭房产证要求按99%份额分割千万房产。
法院不唯产权证论,综合财产来源、婚姻时长、双方贡献判定:女方未出资无家庭贡献,短期婚姻索要巨额房产显失公平,属借婚姻投机谋利。最终判房产仍归男方,仅补偿女方5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都说上海人向来精明会打算盘,这位男方年纪小恋爱脑,一时冲动送出千万房产份额,他父母也不阻止他,可见都是实在人。好在有法院把关,避免了财产重大损失。
就女方而言,领证三年半,真正在一起过日子就半年。没出房款、没家庭付出,只掏了十几万税费,最后拿到50万补偿,稳赚不赔。只是她觊觎的房产落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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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