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唐镇
26-05-14 11:53 微博认证: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官方微博

【普法进行时】楼道堆物

楼道是公共空间,更是生命通道。不少居民习惯把闲置杂物堆放在楼道,既占用公共空间、影响环境整洁,更埋下了巨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因为一旦发生火灾,杂物不但会加速火势蔓延,更会堵塞逃生通道,给救援工作带来障碍,威胁到整栋楼居民的生命安全。

如果您的楼道正面临着楼道堆物,建议优先联系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协商处理,物业经催告后仍不整改的,可以联合社区、消防部门依法整治,整治行为有法可依: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楼道属于法定消防疏散通道,堆物违反该条款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含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项】)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楼道不属于业主私人领地,无权私自堆放杂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对侵占通道等行为,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4、《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堆物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经催告限期整改后业主仍不清理,物业按合法程序清理杂物不构成侵权。信息来源:唐镇党群办、唐镇平安办、唐镇司法所、唐镇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