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猪灰头林登万 26-05-14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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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地方是不能举债的,后来,为了帮助一些地方发展,通过财政部帮助地方代发债的方式帮助地方举债。

更别说,地方政府投资这件事情。

但是后来,预算法修改,允许地方举债了,但是地方政府投资这件事情似乎始终没在法律上得到解决(求专业人士解答),以至于后来的各种城投,都是通过曲线救国的方式挂羊头卖狗肉。

城投有成功的,但更多的则是失败的。除了能力问题,更大的问题是道德风险。

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实践以后可以发现,有些地方政府搞投资,是能取得成功的,但是有些地方政府搞投资从来只有失败。

那么为什么不把他们的门关上?既然一直投资失败,为什么还要继续投资。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