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察
26-05-14 18:19 微博认证: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官方微博

【观察快评:#孩子火锅店乱跑被烫伤家长在哪##火锅店人少孩子就能乱跑是啥道理#?】近日,天津一女子带孩子在海底捞就餐时,孩子跑过去因视线盲区,与端着热红油锅的服务员相撞,造成身体多处烫伤,女子认为海底捞方面理应承担相应责任。涉事店长介绍,此前他们曾多次提醒家长看管好孩子,不要让孩子在店内随意跑动,但家长未听劝阻。事发时,员工刚用完员工餐,端着锅具准备离场,孩子突然奔跑冲了过来,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天津电视台 5月14日报道)

目前女子与涉事门店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店长表示双方协商无果,后续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事件被报道后,网络上的评论也是出现了两级分化,有的网友认为,拿着高温红油的是海底捞的员工,在店内行走,理应尽到妥善观察的义务;而另一方网友认为,奔跑的是孩子,员工是正常行走在工作区域,家长没尽到监护义务,还应该向员工道歉。

孩子被滚烫的红油烫伤,令人心痛,虽然监控视频无声,但任谁看到都会感觉一阵揪心,但越为孩子担忧就越无法理解孩子的家长。因为在此前的报道中,家长的问责逻辑实在让人瞠目结舌:一是认为事发时间晚,店内顾客少,让孩子跑跑怎么了?二是认为员工不该吃员工餐,应该都照看着顾客及孩子,要是他们不吃饭,哪儿会在那个时候端着红油锅出现。

总之就是一句话:时间晚,客人少,孩子在店内乱跑是应该的,店员吃员工餐是不应该的,店员吃完饭端着锅在店内行走更是不应该的。

这句话简直错得离谱,堪称对公共安全常识的降维打击。我们不妨反问一句:危险的存在,难道是看客流量的吗?火锅店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公共场所。这里充斥着明火、高热、沸腾的红油以及来来往往的盲区和死角。哪怕整个大厅只剩下一桌客人,它依然是一个布满热源和潜在风险的营业场所,难道就因为客人少,危险就会自动消失,火锅店的走廊就应该是游乐场,公开营业的店面就成了客人自己的后花园?

家长所谓的“没人跑跑没事”,本质上就是一种极度自私的“免责幻觉”。他们潜意识里觉得,只要没有熙熙攘攘的人群,环境就是绝对安全的,自己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卸下监护责任,把孩子放到地上当脱缰的野马。这种把公共安全建立在主观臆断上的行为,本质就是一种侥幸心理,不仅是对孩子的极不负责,更是对公共场所规则的公然蔑视。

试想一下,如果按照这位家长的逻辑,是不是因为深夜路上车少,就可以放任孩子在机动车道上追逐打闹?是不是因为工地下班没人,就可以让孩子在里面玩钢筋水泥?安全从来不是由环境的宽松度决定的,而是由一个又一个具体的防范细节堆砌而成的。将孩子置于不可控的变量之中,忽视店员的安全提醒、行为劝阻,是对“安全”二字最大的亵渎,也是对“监护”责任的极大漠视。

除了对放任孩子火锅店内奔跑毫无悔意,这位家长更是将责任全部甩给拿锅的店员。“不该吃员工餐,不该只看自己端着的锅,不该没避让开......”听起来有点道理,但实则更像是胡搅蛮缠。我们应该明确一个基本事实,那里是火锅店,店员们端着油锅进出厨房是再正常不过的工作职责,火锅店的走廊有这样的危险源是家长完全应该提前预想到的。从监控视频来看,店员的行进路线是正常的,店员的步伐是平稳的,反观那个孩子,堪称“横冲直撞”,也难怪会有网友说,应该给店员道歉。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请注意,这种义务并不是无限的。在这次事件中,商家正常地进行工作,事发前也屡次尽到提醒义务,而反观家长,明显未尽到自己绝对的监护责任。

孩子是无辜的受害者,但究其主因,就是监护人未尽到职责。不能因为孩子受了伤,就默认店家应该承担更大责任,更不能因为海底捞是一家以服务著称的大企业,就默认它们“肯定有问题”。这件事大概率最后会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但从不少网友声援海底捞的评论中,我们看到大家越来越重视“规则”,而不是“谁弱谁有礼”或者“谁闹谁有理”。

教会孩子认识规则、敬畏规则,明白什么能做、什么绝不能做,这才是最重要、最负责任的家庭教育。把公共场所当成自家后院,把他人的忍耐当成理所当然,这种畸形的“自由”,终有一天会反噬自身。希望通过这件事,能给所有习惯于“甩锅”的家长敲响一记震耳欲聋的警钟:看好你们的孩子,尽到你们的本分。别让无辜者为你们的过错埋单,别让社会的良知为你们的任性兜底!只有当监护人真正归位,责任真正落地,我们的社会才能少一些这样的悲剧,多一份真正的安心与和谐。#观察快评#(视频来源:粤TV,评论员:子涵) http://t.cn/AXiXAO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