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烧11平枯草被罚2000元已启动核查#【烧11平枯草被罚2000元:执法不能只讲“法条”丨中听】#烧11平枯草罚2000执法切莫一刀切# 烧点野草,罚得肉疼。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河北定州市一位老人因在自家责任田里焚烧树叶、枯草约11平方米,被当地长安路街道办事处罚款2000元,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引发网络广泛关注。
5月14日,定州市长安路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领导已经特别关注此事,正在着手研究和处理。街道办已针对该起处罚事件启动“回头看”工作,将全面核查此次执法处罚流程是否合规。
从执法流程来看,执法部门的执法,从现场取证、现场勘验,到固定违法事实、依法告知处罚依据,再到当事人自愿放弃申辩权利,全程似乎没有一点毛病。而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露天焚烧枯草可处五百元至两千元罚款,对其进行罚款似乎也是应有之义。但还是有不少网友质疑:烧了巴掌大的一片树叶、枯草就顶格处罚,是不是过于严苛了? 这算不算“小过重罚”?
行政处罚的核心准则是“过罚相当”。也就是说,处罚力度必须和违法情节、危害后果和主观过错相匹配。法律设置五百元到两千元的浮动裁量区间,本意是为了适配不同场景和区分轻重情节,实现精准执法。
各地针对露天焚烧的执法裁量,会根据污染程度、火势大小、是否拒不整改、有无安全隐患等,划分从轻、从重和顶格处罚等多种情形。不少地区明确,首次违规、焚烧面积极小、无烟尘扩散、无安全隐患且主动配合整改的,属于轻微违法,只需责令整改、批评教育,或处以最低额度罚款。反观此次事件,涉事老人焚烧范围仅有11平方米,火势可控、无污染扩散、无火灾风险,也没有影响周边环境,全程又积极配合执法,顶格处罚是否太过严苛?
这次事件争议的背后,恐怕是基层执法久治难绝的“一刀切”乱象。不少地方为完成环保考核、规避履职追责,对露天焚烧实行绝对的“零容忍”,就不分情节轻重、不分主观意图、不分危害大小,一律从严从重处罚。这种“重罚款、轻教育”“重结果、轻疏导”的粗放模式,看似是严格履职,实则是治标不治本的执法懒政。
应该认识到,基层执法的初衷,不仅是“处罚违法行为”,更是“引导群众守法”。对于农村老人而言,焚烧田间枯草是延续多年的生产习惯,他们未必清晰知晓相关禁烧规定,也未必了解焚烧少量枯草的危害。面对这类情况,执法的第一步理应是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而非直接顶格罚款。如果只是简单粗暴地“一罚了之”,看似完成了执法任务,却没能让当事人真正认识到错误,甚至可能引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抵触情绪,反而违背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初衷。反观那些执法效果好的案例,往往是先普法、再提醒,对首次轻微违法以教育为主,让群众在理解中遵守规定,这才是基层执法应有的方式。
此次当地启动“回头看”核查,是及时纠偏的关键契机。核查不能只流于形式、只查程序合规与否,更要重点审视处罚裁量是否适度、执法尺度是否公允。合规不等于合理,程序正义也不能替代实质正义。用好裁量空间、坚持过罚相当、做到法理相融,才能让每一次执法都公正公允,真正实现治理效果与民心民意的双向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