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资本愿意,一个杀人犯都能当演员主演洗白自己罪行的电影,还堂而皇之地颠倒黑白,给受害人泼脏水。】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里女主角赵箫泓(本名赵晓红),称根据其所谓的真实经历改编。
但看了下陕西省高院2010年出的刑事裁定书,这哪里是什么真实经历改编,完全彻底的瞎编,是让一名杀人犯主演一部给自己洗白的电影
片方称主演赵箫泓系“家暴反抗失手杀夫、过失杀人”,但法院生效文书明确其罪名为故意伤害罪(重罪),没有提任何有关家暴,也没说是家暴导致防卫过当或者过失杀人。因此赵晓红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片方称赵箫泓“服刑10年、获特赦”,而实际服刑约10年,是因两次减刑,并无特赦记录。赵箫泓2020年出狱,2023年才恢复政治权利,该片2020年前后拍摄,剧组刻意安排其担任主演并宣传。关键是将故意伤害致死案包装成“家暴反抗励志故事”,炒作获奖,误导公众法治认知,消解司法尊严,践踏公序良俗。
根据刑事裁定书里内容,赵晓红2006年与丈夫结婚,2009年因家庭琐事在卧室发生争吵与厮打,后赵晓红持刀捅刺丈夫胸部,致对方倒地身亡。而赵晓红被认定的罪名,也是故意伤害致死罪,而非宣发中提及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至于没有判死刑或无期,那是因为赵晓红在杀害丈夫后,委托他人报警并对丈夫有施救行为。裁定书里有大量证词,两人婚后关系一直很好,偶尔有吵架发生矛盾,并不存在家暴。
查询了近些年有关被家暴的妻子杀夫案,刑期大部分都在5年左右还有判缓刑的,一个判15年的,还是被家暴杀夫后潜逃10多年,另一个判11年的,是因为杀夫后分尸,如果一个长期被家暴,杀害老公的,就不可能判15年。要知道夫妻因琐事吵架杀死丈夫与被长期家暴后杀死丈夫,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处罚也不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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