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岁惯犯入户盗窃时被刑拘##73岁老人用年龄当免罪金牌多次行窃#】“我是老人,法律管不了我!”抱着这种心态,73岁的他一次又一次将手伸向了别人的财物,几天前的一个傍晚,他故技重施,却没想到这一次,彻底栽了!
“找错人了”?73岁老人闯进他人家中,4月30日19时许,湖北宜昌当阳市玉阳街道长坂路,居民们陆续归家休息,李某某却在挨家挨户“散步”,他紧盯着那些门窗,伺机将手伸入一户人家窗户,拨开栓锁入室行窃,正当其翻找财物时,家里的老人走了出来,四目相对,李某某脸不红心不跳,甩下一句“不好意思,找错人了”,转身夺门而出,等老人回过神才发现,客厅里400多元现金已经不翼而飞。
“惯犯”的“免死金牌”?这次不灵了!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发现,李某某虽然已73岁高龄,却是个“老手”——曾因偷风干鸡被批评教育过,因拉车门偷油卡被抓过,但因其年龄大,未执行行政拘留。这一次到案后,他故技重施,只承认“进了别人家”却死死咬定自己“没偷钱”。
没监控、不认罪,民警能奈他何?“零口供”又如何?
警方用证据说话,李某某专门选在夜色已临、路灯未起的时刻作案,没有监控,办案民警细致勘查固定证据,法制民警提前介入,为案件侦办提供精准法律指导,全局资源向这起“小案”倾斜。
因为民警们心里都清楚:今天因为他73岁放过了他,他就会变本加厉,更加肆无忌惮,明天就会有更多人成为受害者。最终,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零口供”的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表示,此案系入户盗窃案件。入户盗窃行为直接侵犯公民住宅安宁权和财产权,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侵财类犯罪。入户盗窃无数额要求、无次数要求、无年龄限制,只要入户并着手盗窃,即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年龄从不是违法的挡箭牌,法律既有温度,更有力度,任何人都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何正鑫 通讯员 陈朱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