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Daikon
26-05-14 21:35 微博认证:电影博主

小城生活就是不断地偶遇。和 Just Shane 吃饭时说起最近认识了一个尼泊尔人,出了餐厅拐个弯就碰到了骑着自行车的 Bestie。后面和尼泊尔人在海边散步,也偶遇了在码头吃宵夜的 Just Shane。逛夜市时遇到了 Pe 酒店的女服务生,正午时在烈日下步行,有开着突突车的热心大姐问我要不要搭车,定睛一看,也是同一家酒店的员工。
最后果然还是遇到了 Pe。换了新车,精瘦了许多,仍是挂着标准的服务型机器人的笑容。没有任何的慌张、错愕或最低程度的动摇,Pe 以欢迎每一位熟客的态度,无比热情地欢迎了我。
啊,最终果然是什么也没有得到啊。一点点的喜欢或一点点的厌恶都好,终归是想在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点的影响。在石头城外努力进攻,一次次地跃起试图窥探城中的情形,最终发现城门依旧严丝合缝,所看见的也不过是海市蜃楼,这感觉实在是虚无啊。
我给他的酷叔叔——那个给人建花园的泰国小城版张耀扬——买了个烟盒,雕龙画凤的,直击亚洲中老年男子审美。我请 Pe 将烟盒转交给他,Pe 却说叔叔刚去了外地工作,也许明年才会回来——叔叔的手机没有 SIM卡,联系起来相当麻烦。
我惊呼:“明年!那时候他早就忘了我了!”
Pe 笑:“没人会忘了你,宋干节的时候叔叔还问起你呢。”
几天后,他给我发消息:“叔叔回来了。”
我立刻抓住机会:“帮我约叔叔喝酒!我们上回说好要一起喝酒的!”
去包留叔,去包留叔!

我和叔叔几乎是同一时间到达了 Pe 的餐厅。叔叔骑一辆没有后视镜的破摩托车,刚洗过澡,给了我一个香喷喷的拥抱。叔叔喝象牌(Chang)啤酒,我喝狮牌(Singha)啤酒。叔叔给我带了芒果与乌墨(Java Plum)——我后面意识到这些应该都是他从树上摘的。
叔叔是我在泰国认识的唯一一个完全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却依旧能聊得很开心的人。他给我看随身的背包,里面各种工具竟然比我这个套中人还多,甚至专门配了一个小手电筒,用于钻进包里翻找东西。我则给他看张耀扬的近照,“我觉得叔叔跟他很像!”叔叔指着他的眼袋大笑:“简直像双胞胎!”我又问起叔叔的年纪,他俩居然真是同年生的,都是62岁。
我想叔叔一定不是典型的泰国人,虽然我接触的泰国人也不是那么多,但总觉得泰国人的性格大多还是带点拐弯抹角,也始终与外国人维持着微妙的距离感,像叔叔这样直率爽朗的似乎并不多见。后来叔叔告诉我,终有一天他想去趟中国,去他父母的家乡看看,那个地方叫做“西双版纳”。我这才一拍大腿——害,弄了半天,这是个云南大叔啊!
喝到最后,叔叔说,他有一首很喜欢的中文老歌,但想不起名字了。我随口哼起:“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叔叔拍手:“就是这个!”微醺后的夜晚最终在邓丽君的歌声中结束了。
我付了酒钱。Pe 餐厅的啤酒要卖到便利店的三倍价呵呵,毫无亲情折扣或熟客折扣呵呵——真是白日一场!叔叔用 Google 翻译向我拍胸脯:下次我请你吃饭!我刚拿到工钱,有600铢呢!——刚够这餐厅的四瓶啤酒钱。
去包留叔,去包留叔!

叔叔说要带我去见他的老师。我以为那是他上学时的老师,去了才发现是个算命先生。那是棕榈林里的一个凉亭,男人端坐其上,举着一个罗盘写写算算,身边围绕着一群老年妇女。
对我来说这其实就只是一场乡村聚会:绕着圈疯跑的小孩、一味微笑的老人,亲热和善的阿姨们,以及源源不断的食物……
最后,算命先生想要为我演算我的命运。叔叔说,这也许就是上天指引我来到此处的原因。
我笑:知道自己的人生在走下坡路又有什么用呢?
尼泊尔人总背着一个小包,里面装满了护身符。他坚称有几个护身符特别有用,接触到的瞬间就缓解了他身上的某种病痛。
我说,但我总认为,如果你向什么东西借得了力量,那么你就得付出某种代价,不然力量不就是每个人花点小钱就能得到的东西了吗?
他和叔叔都送了我护身符,我也都坦言我并不相信它们的力量,只能单纯作为礼物来接受。我眨眨眼:“毕竟我们国家信奉的是共产主义嘛。”

算命先生的桌上有一个小木瓶,里面是些香粉,他说那是某种爱情魔药。
我惊呼:“这可以让我喜欢的人喜欢我?”
他想了想,答:“它可以让你在异性眼里更有魅力。”
我追问:“只是异性?”
不愧是泰国:“它可以让你在两性眼里都更有魅力。”
“那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吗?”
“不,它只是强化你本已拥有的魅力。”
这听起来倒挺科学。那么,如果对方本就不被你所拥有的魅力吸引,再怎么强化那部分,也不会有任何效果吧?
这些妇女中有一个强壮如毛利族战士的,叔叔请她给自己踩背,还偷偷告诉我:“她前世是个男人,因为强奸了女人,所以此生才生为女人。你也想变得更强壮吗?那你前世可能也是个强奸了女人的男人。”
“您是说,我是因为前世犯了罪,今生才被惩罚做女人?”
“没错。”
那像尼泊尔人那样生为男人却想做女人、目前处于在外做男人在家做女人状态的人,被惩罚的是前世还是今生呢?

回家路上又遇见了同一条白狗。
我在这条路上已经来来回回走了几十遍了,这狗但凡长了个脑细胞都应该知道我没有任何要入侵它家的意思了,可它每次见到我还是狂吠。此处看门狗的怪异之处在于,它们一边吠还一边摇尾巴,让人觉得凶得要命的同时,又疑心它并不真的讨厌我,只是单纯要叫给主人听,证明自己不是吃白饭的。
我是不容易被小孩子和狗讨厌的,因为我永无伤害它们的念头,所以一旦被讨厌就觉得伤心。我是多么想跟这条狗搞好关系啊,每次见到它都试图同它打招呼。
Pe 说:“挥手会让它以为你想打它,微笑则是在说‘我想咬你’。”
我问:“那要怎么做才能表明我不想伤害它?”
“半蹲下身,张开双手,轻轻鼓掌。手里有食物的话可以让成功率增加65%。”
我在路边犹豫了一下,膝盖险些就要弯下去了,最终……还是绕到了马路对面。——我凭什么非得要一条狗喜欢我啊!它值得我这种程度的努力吗?
执着这东西,粘在心头的时候就像一块陈年的口香糖,怎么也抠不掉;可掉下来的时候,也就是这么干脆利落的。
本次的经验教训是:如果你还想回到某个小城,那最好还是不要搞本地人。枝枝蔓蔓,好难搞得干净利索。搞游客吧!咱游客还是专心搞游客吧!

发布于 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