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爾塞蒂絲 26-05-15 05:10

2026年5月14日,美國最高法院9-0對 Montgomery v. Caribe Transport II, LLC 一案做出了裁決。這項裁決對貨運物流業、經紀商以及公路安全法律責任產生了深遠影響。最高法院的這項裁決徹底改變了美國物流業的博弈規則,將「公共安全」置於「聯邦法規保護」之上。

判決核心:經紀商不再受「聯邦預排」保護

長期以來,貨運經紀商(如本案涉及的巨頭 C.H. Robinson)一直引用 1994 年的《聯邦航空管理局授權法案》(FAAAA)作為護身符,主張聯邦法律「預排」(Preempt)了各州法律,因此州法院無權受理針對經紀商「疏忽僱用」的過失訴訟。「Preemption」在法律層面,簡單來說就是,當聯邦法律與州法律(或地方法律)發生衝突時,聯邦法律勝出,州法律失效。

最高法院此次裁決明確指出:

• 雖然 FAAAA 確實限制了州政府干預經紀商的價格、路線和服務,但該法案中包含一個重要的「安全例外」。

• 法院裁定,各州保留了與「機動車輛」相關的安全監管權限。這意味著,如果經紀商在挑選承運商時疏忽大意,導致發生車禍人命傷亡,受害者有權在州法院起訴經紀商,而經紀商不能再以「我只是中間媒合」為由推卸法律責任。

這項判決被法律界視為受害者的重大勝利,但對貨運業來說則是巨大的變革:

• 加強審查: 經紀商現在必須建立更嚴格的背景調查機制,核實承運商的保險、事故記錄和司機執照。

• 為了應對潛在的法律賠償風險,經紀商的法律合規成本和保險保費預計會上漲。

• 責任連帶: 這堵死了經紀商「甩鍋」的路。如果他們僱用了「不安全」的團隊,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連帶責任。 http://t.cn/AXiSlK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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