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邱某某发虐猫影像被开除学籍##校方通报一学生发布虐猫影像#看到这则通报,心里其实挺五味杂陈的。赣南师大科技学院的邱某某,因为发布虐猫影像,被直接开除学籍。很多人拍手称快,也有人觉得是不是重了。我想就这事说几句大实话。
先说事件本身,不是“不当行为”,通报里用的词是“违法行为属实”。这很关键。很多人不知道,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反虐待动物法》的法律,但这类行为完全可能触发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的“寻衅滋事”,或者涉及传播暴力、血腥内容的违法风险。所以校方这次处理,不是上纲上线,是踩了法律红线。
我特别想说,动物虐待在犯罪心理学里是一个很重的“red flag”。大量研究表明,很多针对人的暴力犯罪者,在早期都有反复虐待动物的记录。这种行为的本质,是对弱小生命的支配欲异化成了一种快感,而且需要被看见。他选择发布影像,正好说明在寻求围观和认同。这已经不是“调皮”“不懂事”三个字能兜得住的了。学校这刀切下去,切的是防线,不是意气。
当然,有人在评论区吵“一只猫至于开除学籍吗”。我觉得这话问反了。正因为大学是教人成人的地方,才更该在这种大是大非上画出一条清晰底线。书读得再好,心里没有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哪怕将来穿着白大褂、坐上办公室,也让人心里发毛。
最后说句不那么正经的,有些人的恨猫恨狗,恨得咬牙切齿,真该来我家借住两天。我家的猫会凌晨四点一巴掌把你扇醒....
总之,开除的是学籍,救的是人,也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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