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渝新增肖像权维权诉讼#艺人梓渝(本名郑朋)的肖像权维权行动再添新案。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已向杭州伊兰伊洛珠宝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涉及梓渝与该珠宝公司的肖像权纠纷。此案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开庭审理。http://t.cn/AXiKwBAf
此次珠宝公司肖像权诉讼是梓渝方系统性维权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26年3月,其团队便已完成对多平台侵权行为的全面取证,其中就包括小红书、淘宝等电商平台上多个商家账号未经授权使用梓渝姓名、肖像标注"同款"字样并附带商品链接牟利的行为,这些行为已构成肖像权与姓名权侵权。2026年4月,梓渝方通过北京道章律师事务所正式对微博、豆瓣、抖音三大平台共计10个长期发布侮辱、诽谤内容的侵权账号提起诉讼,维权进入实质性司法阶段。
梓渝方的维权行动展现了高度的法律意识与维权决心,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一是维权体系化、专业化。 从前期对188个侵权账号完成证据固定,到分批次、分类型推进诉讼,再到如今将维权范围扩展至商业主体,形成了"取证—公证—立案—追责"的完整闭环。这种专业化、常态化的维权模式,为文娱行业树立了"小团队专业维权"的标杆。
二是彰显法治精神,震慑侵权行为。 肖像权是《民法典》明确保护的人格权益,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珠宝行业未经授权使用艺人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的现象并非个例,此前岳云鹏、林心如等艺人均有类似胜诉案例。梓渝方坚持"绝不姑息"的态度,通过法律手段向侵权者传递明确信号:商业牟利不能以牺牲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
三是推动行业规范与平台责任落实。 此次维权倒逼电商平台加强商家资质与宣传内容审核,有助于净化网络商业环境。同时,梓渝方"不和解、不撤诉"的立场,也体现了对法治程序的尊重与信任,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依法维权的正面示范。
在"清朗"网络空间建设的大背景下,梓渝的维权行动不仅是对个人合法权益的捍卫,更是对网络法治化、商业规范化的有力推动,值得肯定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