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一大哥花400万追主播连面都没见过#男子当了3年榜一大哥,前后花了近400万,谁知女主播并非单身?
一个叫刘先生的哥们,在网上追一个女主播,女主播三年,前前后后打赏加花了近400万,又是打赏又是转账的,结果发现对方早就结婚了。这哥们一怒之下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女主播返还109万。我看到这个结果,第一反应是,为啥不是全退?
先说说这400万花在哪了。大部分是直播间的礼物打赏,平台抽走大头,主播拿到手的其实没那么多。法院的意思是,打赏算你情我愿的消费,平台提供了服务,这个钱没法退。除非能证明平台明知道主播主动帮着主播合伙骗人,但女主播只是隐瞒已婚装单身,平台又没参与骗,所以平台那部分钱就别想了。
再讲讲那7万多的“520”“1314”转账。这些钱法院判不用还,理由是这些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与。毕竟人家也跟你老公老婆叫着,转账的时候双方都以为是谈恋爱。你不能因为分手了就把送出去的情人节礼物全要回来,法律上这叫“情谊行为”。除非你能证明她是拿刀逼你转的,或者拿结婚当诱饵骗你,否则这钱就认栽吧。
关键是剩下那109万,法院为啥判赔?这里头有个门道:女主播隐瞒自己已婚事实,利用单身人设骗人单身人设,让刘先生误以为双方能发展真实关系,然后诱导他不断大额打赏。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法院认定这部分打赏无效。但也不是全退,因为刘先生自己作为成年人,没去核实对方身份就傻乎乎花钱,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最后算下来,主播实际拿到手的钱扣掉男主过错,就判了109万。
这事给我最大感受是,直播间里的感情,其实全是生意。你以为是缘分,她上钟。你以为是在谈恋爱,人家把你当刷礼物的人机。法律只能给你兜个底,但救不了你自己上头。别太当真,钱包捂紧点,比啥都强什么都能告都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