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生态环境
26-05-15 14:00 微博认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典亮美丽中国# 【对光污染只能忍忍算了吗(光明日报)】#法律视角#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主任郑宁:此前,相关法规不完善,城市光污染治理常常陷入“没法管、没人管”的困局。在具体实践中,光污染治理往往存在监管职责交叉的问题,住建、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责各异,群众常常投诉无果。

对此,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所以,今后老百姓再遭遇此类光害,不会再“束手无策”,法典是坚实的后盾。

对于生态环境法典提出的“实行光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各地可因地制宜,探索划定多功能管控区域。例如,商业区可适度放宽光照但严控闪烁频率,居住区严格限制夜间照明强度,生态保护区及暗夜公园则可设立“暗夜保护区”,明确亮度、功率密度等特殊要求。http://t.cn/AXJVrlS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