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看了真让人生气。天津一个16岁的高一女生瑶瑶,跟同班一个17岁的男同学李某好上了。两人在校外出租屋发生了关系,结果李某偷偷用手机录下了她的私密视频和音频,瑶瑶完全不知情。俩月后分手,李某就把这些东西传了出去。很快,瑶瑶在学校被同学骂、被孤立、被霸凌,实在扛不住了。她瞒着家长,用家长的名义在钉钉上请了快50次假,理由都是“身体不适”。从2025年9月到2026年3月,半年时间几乎没怎么上课。
直到今年3月13号,瑶瑶妈妈去学校开学费发票,才发现孩子不在学校。找了一天,最后在一个汗蒸馆找到了她。一问才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妈妈气得立刻报警。警方查了李某的手机,确实找到了偷拍的音频和视频片段,李某自己也认了,还在校内传播过,甚至跟同学在社交平台上讨论过。目前警方以“侵犯隐私”行政立案。
但问题严重得多。瑶瑶被诊断为重度焦虑、中度抑郁,有轻生倾向,得24小时看护,长期吃药。妈妈觉得光行政拘留不够,应该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从法律上看,李某偷拍并传播隐私视频,不仅侵犯隐私,还等于公然侮辱瑶瑶,造成她精神严重受损,完全可以按强制侮辱罪追究刑责。如果视频被认定为淫秽物品,还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另外,学校也有责任。瑶瑶妈妈多次问老师孩子在校情况,老师都说“挺好的,没问题”。对频繁请假、被霸凌的事只字未提。学校之前说要开除李某学籍,后来又改成留校察看。家长认为学校失职,没尽到管理和保护义务。根据民法典,学校确实该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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