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大股东被小股东欺负的,但没见过被欺负得这么狠的。
我闺蜜的朋友,以下简称A,A和B(B是A仅见过两面的朋友)合伙开公司,说好(只是说好,没书面协议)A占股70%,B占股30%。A全权委托B办理公司设立注册登记事宜。结果,出幺蛾子了,B在办理的过程中把自己的股份变成了70%,把A的变成了30%。
A过了一年之后才发现,并且是在被B欺负狠了去全国企业登记信息网上查才发现的,心真大啊。A想不通自己出资70%怎么就变成30%了呢?
A是怎么被B欺负的呢,首先呢,B应聘当了公司的CEO,拿高工资;其次,他把自己设成了公司的法人,保管了公司的公章;最后,他把A的财务付款复核权收回。所以,现在的结果就是A对公司一点管理权没有,A对B的一些损害公司利益的只能睁眼开着,阻止不了一点。
所以,我今天的休息就被这个A给搅了,我除了接收他愤怒的情绪,安抚他,还跟他分析他的错,主要错的点在哪里,最后告诉他,他可以维权纠告这个猖狂的B。
听完我的分析后,A明显地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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