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ok_传递正能量 26-05-15 19:42

#农民工调解协议被无视 19900元工资遭违规核减
我是时红国,南水联社商业综合楼项目泥水班组班组长。
三方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明确约定欠付工资总额为338000元,尚欠128000元。但这份《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仅认定欠薪108100元,完全无视生效调解协议,直接将我本人15900元、工人周鹏鹏4000元的血汗钱无故核减,差额合计199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也明确规定,农民工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提交证据的权利。我依规提交书面异议及全套佐证材料,却被当场拒收,连说明事实的机会都被剥夺。
执法者无视生效法律文书、拒收合法证据、克扣农民工工资,这样的行为与法律精神背道而驰。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介入核查,纠正违规认定,督促欠薪方足额支付被克扣的19900元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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