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 26-05-15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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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农刺死城管案二审维持原判# :上诉被驳回,两被告分别获刑7年半、4年9个月】时隔4个月,“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再有新进展。2026年5月15日,甘肃省高级法院对“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二审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瓜农王爱武故意杀人罪被认定,被判有期徒刑7年半;瓜农王爱文故意杀人罪被认定,被判有期徒刑4年9个月。此裁定为终审裁定。

新黄河记者获悉,被告人家属尚未作出是否申诉的决定。

据新黄河此前报道,2018年7月17日,甘肃靖远县瓜农王军宏和他的两个儿子王爱武、王爱文,驾驶一辆小型货车,将7000多斤西瓜拉到兰州售卖。当天晚上,他们在城关区雁北路中广宜景湾小区门口的马路边卖瓜。城关执法局雁滩中队副队长李富文等人欲收缴父子三人卖瓜用的秤,双方发生争执。

次日上午,李富文在得知王家父子仨正在城关区北面滩新村二村后卖瓜,带领14名城管工作人员赶到。双方再次发生冲突。

这场冲突后,城管工作人员王翔军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两名城管队员重伤。王爱武、王爱文被逮捕。2019年8月29日,兰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王爱武、王爱文提起公诉。

王爱武出生于1991年,患病多年。2012年,王爱武因精神失常被送医。2015年1月,王爱武因另案被刑拘,会宁县公安局委托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对王爱武病情进行评定,结论显示,他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2015年4月,白银市残联向王爱武发放二级精神残疾证。王爱武因此病常年吃药。

2023年4月7日,兰州中院曾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方认为,王爱文伙同其弟王爱武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但鉴于其行为与案件后果之间无直接关系,系本案从犯,依法可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王爱文归案后不能如实供述所犯的罪行,认罪及悔罪态度不好。

辩护人则认为,王爱武、王爱文的行为是基于正当防卫发起的,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王爱武最初拿锤子打人的行为是防卫行为,只是在事情发展过程中,看到父亲和哥哥被攻击,精神受到刺激,导致其发病,行为失去控制,才造成一死两伤的结果。

这次庭审进行了11个小时。案件未当庭宣判。此后,因王爱武病情变化等原因,兰州中院曾多次中止案件审理。

2026年1月6日,兰州中院再次开庭,对案件进行公开审判。新黄河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合议庭未采信辩方的“正当防卫”辩护意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且王爱武系主犯,王爱文系从犯。

兰州中院一审认定王爱武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其有期徒刑7年半;认定王爱文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其有期徒刑4年9个月。王爱文当庭明确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

2026年5月15日,甘肃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做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新黄河 记者:李东;实习生:张皓雯) http://t.cn/AXiCrI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