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通过的《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草案)》是2025年新《矿产资源法》的配套执
行细则,核心在于将“资源安全、战略管控、全链条严管”落到实处
以下是对其关键内容的梳理与分析:
一、战略矿种:中央直管、总量控、出口严
1. 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钨、稀土、锂、钴、锑、锡、镓、锗等36种矿产被定为战略性
矿产资源,这些矿产对新能源、军工、高端制造等关键领域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2. 开采权审批:所有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开采权全部上收至自然资源部审批,省级及以下
政府无权审批,且不得下放或变相审批。这一举措彻底终结了地方“抢矿、乱批矿、低价出
让资源”的乱象。
3. 开采总量控制:国家可根据资源安全与供需情况,直接下达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开采总
量控制指标,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超采。
4. 出口审查: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出口审查将更加严格,优先保障国内新能源、军工、高
端制造等领域的供应。
二、锂矿管理:彻底堵死“变相开采”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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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独立矿种管理:锂矿从“伴生矿”升级为独立矿种,必须单独办理锂矿采矿证,严禁以“瓷
土、高岭土、陶瓷土”等名义变相开采锂云母。
2. 品位门槛:氧化锂品位≥0.4%的矿产必须按锂矿管理、单独办证;低于0.4%但实际提锂
的,需重新申报矿种并补缴税费。这一举措彻底堵死了江西宜春等产区长期存在的漏洞,即
禁止用陶瓷土、瓷石证照开采低品位锂云母提锂。
3. 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对于已按其他矿种发证但实际采锂的,限期6-12个月换证并补缴
历史出让收益与资源税,逾期将按非法采矿处理。
三、矿业权管理:物权化、流程简化、更规范
1. 权证分离:矿业权物权登记与开采许可分开,确权更稳、转让更规范。这一举措有助
于明确矿业权的归属和权益,减少纠纷和争议。
2. 探转采提速:流程简化、时限压缩,有助于加快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进程,提高资源
利用效率。
3. 出让收益分期首付:出让收益分期首付比例不低于30%,强化了资金约束,有助于防
止企业盲目扩张和过度投资。
四、全链条严管:从发证到修复,全程闭环
1. 覆盖范围:全链条监管覆盖出让、建设、开采、闭坑修复、数字化监管等各个环节,
确保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活动合法合规、安全有序。
2. 生态修复:强制计提生态修复资金,实行终身追责制度。这一举措有助于推动矿产资
源的绿色开发,保护生态环境。
五、资源储备:国家+企业双轨,价格有“安全底”
1. 国家储备体系:战略性矿产资源纳入国家储备体系,通过国家收储和企业义务储备相
结合的方式,确保资源供应的安全和稳定。
2. 定价逻辑:定价逻辑将综合考虑供需情况和资源安全溢价,不再单纯看市场涨跌。这
一举措有助于稳定资源价格,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发布于 辽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