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刑诉法大纲变化很小,只新增了一个司法解释,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12月27日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解释》。该解释旨在明确缺席审判程序中,有关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的具体含义。
具体解释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中规定的“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是指被告人所在地的法律、判例、惯例、司法实践等所规定、承认、认可、接受的各种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公告、公示、电子等送达方式。
根据我国《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目前送达的方式有以下五种: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和转交送达。与民诉法不同,刑诉法未明确规定公示送达和电子送达。
但在缺席审判程序中,为了给外逃被告人送达传票和起诉书副本,不应拘泥于上述五种法定送达方式,因此只要是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如邮寄、公告、公示、电子等送达方式,均可适用。
总评,没啥负担,熟悉即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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