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大湖乡政府公然欺瞒诉求者# 四大铁证揭穿“大湖梧桐里至陈九源”这条村道建设惊天谎言!
大湖乡人民政府,请问你们在12345平台回复诉求件FZ26012723261时,公然撒谎、隐瞒事实、恶意包庇违法乱纪行为,党性原则何在?公信力何在?
针对你们2026年2月10日的虚假回复,现将全部谎言逐一戳穿,每一条都有官方文书、法院判决为证!
谎言一:谎称永华公司仅出资修路基,隐瞒承包修路合同真相
你们声称2014年福建永华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仅出资修建路基,乡政府不知情。
事实铁证:
根据2014年1月15日签订的林地承包合同,以及大湖乡政府2017年两次官方回复(诉求编号FZ17041200767、FZ17042100122),永华公司承包陈九源自然村12983亩林地30年经营权,承包费直接用于全额修建梧桐里至陈九源自然村水泥路,合同明确要求永华公司三年内完成整条水泥路修建,路宽4米、厚度18厘米,按国家道路标准施工。
大湖乡政府全程知情并备案,如今却刻意歪曲合同内容,欺瞒公众!
谎言二:谎称未参与路基建设,无视政府验收与财政拨款文件
你们厚颜无耻表示“路基建设过程乡政府并未参与”,完全是睁眼说瞎话!
事实铁证:
农村公路路基施工项目验收登记表明确显示,该路基工程设计审批文号为侯交(2015)15号,总投资275万元,项目主体就是大湖乡岭头村梧桐里至陈九源路基工程。
这份政府验收文件清清楚楚,何来“未参与”?若按你们的说法,难道县交通局的文件、275万财政资金,直接给到了永华公司?那永华公司所谓的“出资”又从何而来,巨额财政资金去向成谜!
谎言三:谎称上级安排改建工程,掩盖重复申报套取财政资金事实
你们声称2015年因路面问题,上级安排公路改建、政府统筹资金实施项目,更是谎话连篇!
事实铁证:
闽侯县交通局2018年回复诉求件FZ18101901423明确证实:该项目2014年由大湖乡政府主动上报,经县政府同意列入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
同时,纪检监察回访登记表显示,2013年乡里已研究通过林地承包修路方案,由永华公司全资修路抵承包费。可短短时间内,乡政府一边让企业以承包费修路,一边又向县里申报项目,套取高达1054万财政拨款修路,十年间四届政府,全都在掩盖这种重复立项、违规申领财政资金的违法事实!
谎言四:谎称可申请查阅资料,无视法院终审败诉判决
你们最后假意表示“可携带材料到乡政府查阅资料”,简直无耻至极!
事实铁证:
我早已通过政务公开申请查阅该公路建设申请函,遭到大湖乡政府无理拒绝,随后提起行政诉讼。仓山区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均判决大湖乡政府败诉!
两级法院都勒令你们公开相关资料,至今你们仍拒不执行,如今却假意让群众重新申请,纯粹是再次欺瞒、敷衍了事!
十年欺瞒,四届政府包庇,一边让企业用承包费修路,一边套取千万财政资金,面对铁证仍在12345平台公然撒谎,大湖乡政府的所作所为,严重违背公职人员操守,侵害集体利益!
恳请相关部门彻查梧桐里至陈九源公路建设资金流向、违规立项问题,严惩相关责任人,还群众一个真相!
#闽侯大湖乡腐败问题 #福州12345诉求无果 #公职人员失信 #严查基层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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