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给我妈转了钱,之前都是妇女节、母亲节或者她生日的时候给她转账,那时候其实也只是把她转我的生活费转给她。
这条不敢发朋友圈,因为不想被理解为一种孝顺,给我妈转钱单纯只是因为我爱她,不想她53岁了还为钱焦虑,不想她总是笑着跟我说在工厂想加班就加班,有加班费拿。
听我广东朋友说广东有“交家用”这个传统,是“小孩工作了要给家里转钱”的一个专有名词,我不喜欢这种传统,我觉得小孩不爱你就不必要给你转钱,或者换个主体,你不被小孩爱就没有理由要求孩子给你转钱。
现在能给我妈转的钱还有限,没办法让她不工作,而且我自己也要攒钱,我自己的消费欲望我也完全不想克制,总之是要赚更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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