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读研5年,套取科研经费1426万
中国裁判文书网2026年5月披露的一份裁决书,给出了这起科研经费诈骗案的细节。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案件发生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系统,直接当事人柴某某案发时为博士后研究人员。
这位1992年出生的年轻人,攻读外科学硕士、博士学位的五年期间,通过虚构科研实验、虚开试剂耗材发票、冒签医生姓名等方式,持续从所在医院套取科研经费,累计金额达1426.8万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在中国学术界,科研经费腐败案并不罕见。但过去的涉案者,多是手握项目审批权的课题负责人或行政领导——他们的作案空间,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本身提供。
二审判决书未提及柴某某的导师,套取1400多万科研经费的罪责落在了柴某某身上。如果没有其他隐情,此案的不寻常之处在于,柴某某没有任何经费审批权,只是以研究生身份参与导师团队的报销事务,却得以在五年间套取逾千万元而未被察觉。这一案例所暴露的,已不只是个人的道德失守,更是科研经费管理体系在制度设计与日常执行层面的深层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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