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现场
26-05-16 18:53 微博认证:深圳广电集团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栏目

【#阳台起火有烟头业主把楼上全告了# 法院:楼上租客承担80%责任,赔付19.3万元】#租客阳台抽烟致楼下起火被判赔19万# 近日,广东深圳,深圳南山法院审结一起高空火种引发的火灾纠纷案。17楼住户阳台遭高空掉落火种,引燃起火,无人员伤亡,但屋内装修、家具损毁。业主李某搬入酒店居住,还产生住宿等费用,遂起诉楼上住户及物业,索赔家具、装修损失、入住酒店费用、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3万余元。

#17楼住户家中被烧警方揪出楼上租客# 经公安调查,楼上18B租户蒋某有抽烟习惯,且无法自证当时不在场,因此法院认定蒋某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物业虽设警示与监控,却疏于管理,未消除烟头掉落隐患,消防管理亦有疏漏。法院判蒋某担80%责任,赔付19.3万余元,物业担20%赔付4.8万余元。一审宣判后,蒋某不服,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深圳[地点]# http://t.cn/AXiWmpz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