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 商经知大纲的变化每年都很多,今年尤其多[微笑],其实变化不是坏事,是为我们明确重点的指挥棒。[微风][微风]
商法部分:因为海商法的修订,考点相应做了调整,主要是增加考点:“船舶油污损害责任”,以及增加了“海南救助合同的撤销情形。”
经济法部分:考点没变化,主要是两部参考法规的修改引起的具体内容变化。
一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调整了混淆行为、诋毁商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大企业滥用优势地位),
二是《食品安全法》(主要是新增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许可制度);
环境资源法:变化最大,因为《生态环境法典》引入大纲,取代了原来的《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原来的重点制度整合为“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的部分内容,另外新增了“污染防治通则”和“污染防治分则”。
劳动和社会保障、知识产权编没有任何变化。
商法和经济法部分的变化,咱们精讲书和之前的内部课全部已经覆盖,大家放心[心][心]
环境资源的相关内容我会根据尽快更新,大家安心备考[加油][加油]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