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八s 26-05-16 21:25

@那就陪我吹晚风吧
作为合法公民,我有正当的言论与监督权利。
正常合法的维权行为,不怕公开,不怕被合理审视。我不是被告,也一样有权对不合规的公开文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说法、公开威胁他人的不当行为,提出我的疑问:

1. 既然这份律师函真实、正规、完全合规,为什么不敢放出完整无打码、律所律师信息齐全、盖鲜章的完整原件?

2. 既然确实已经完成立案,为什么不敢公示法院官方案号、正式受理通知书,只靠一张模糊截图反复公开口头威胁、扬言报复?

3. 一边口口声声反对网络暴力,一边主动@引流网友、刻意煽动舆论对立、公开对他人进行施压恐吓,到底是谁在主动制造网暴氛围?

4. 补充法律常识:普通名誉权一审民事案件,依法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直接声称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完全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硬性规则。请出示合法有效的立案回执、正式传票,口头宣称和截图,不等于真实合法立案。

我从未指控你伪造律师函本身,我质疑的,是这份刻意遮挡全部执业主体信息、完全不符合律师执业规范的文书,以及你借法律名义恶意滋扰、公开恐吓他人的不正当行为。

道理从来不在嗓门和威胁里。真的占理,就公示全部完整证据,全程走正规司法途径公正裁判;不必一直躲在打码文书和公开人身恐吓的背后,歪曲话术、回避核心问题。 #合法# #质疑# #那就陪我吹晚风吧#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