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者之 26-05-17 00:33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13岁女生被闺蜜胁迫卖淫#这条新闻我反复看了三遍,血压就没下来过。根据新闻报道大概摘要:13岁的江西女孩小魏,被五个未成年人团伙胁迫,其中竟然有她所谓的“闺蜜”。非法拘禁、殴打,逼着接客20多次。最让人噎住的是,15岁的主犯倪某,一开始竟因未满16岁没被追责。孩子父亲魏潇跑了四年,硬是咬死不放,才等来检方立案监督。如今10名嫖客被追诉,8人已判刑,倪某也因涉嫌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这就必须唠点干货了。为啥一开始拿倪某没办法?“可能因为《刑法》里,强迫卖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她作案时15岁,可能是刚好卡在线外。但司法机关后来切换思路,她伙同他人以暴力手段迫使未满14周岁的幼女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这就不再只是强迫卖淫,而是构成强奸罪的共犯。强奸罪属于八大重罪,满14周岁就要担责。这个罪名切换,是用法律里最硬的骨头去敲掉那个险些漏网的罪恶。别小看这点专业操作,多少恶就是利用年龄的缝隙溜走的,这次堵上了。

顺便说一句,嫖客只要明知对方不满14岁,哪怕对方“点头”,也是强奸,没商量。能把这10个人挖出来追责,得给办案单位记一笔。

说句题外话,“闺蜜”这俩字现在看格外刺眼。未成年人之间的伤害,有时候隐秘又残暴。法律不能光保护未成年的加害者,更得给受害者撑腰。父亲说希望追责能减轻孩子的痛苦,我想,最好的疗愈就是让作恶者一个都跑不掉。这案子能走到今天,是靠一个父亲的死磕,和检方接住了那份执着。你觉得对15岁的主犯以强奸罪追诉,这招“法律补丁”解不解气?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