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车内发生性关系后男方被告强奸##女子指控网友强奸收30万元后改口#
1,强奸犯罪的成立要件是“强”,要采取胁迫、暴力等手段,现在完全改成了女性意志说,这是中国法律的倒退。
2,对于强奸案件的识别标准,其实并不难,之前有成熟模式。
3,比如双方是否是男女情侣,是否自愿进入私人房间、宾馆,是否有呼喊等求救行为,是否身体上有伤痕,是否之前的交流中有明示或者暗示性交往,是否之前有过性活动,其实有很多判别和甄别条件。
完全可以搞成一个量化打分体系,过于异常的就是要从疑。
4,如果真的在法律和实践层面要摆烂,那么国家好歹出台一个“性同意”APP,脸部识别,两人签字画押,性交往有效期24小时。
国家举手之劳,就可以有效实现中国男女交往的合法化,也能解救中国男性于水火之中。
5,跪求出台“性同意”APP。
6,国男转发呼吁,尤其是汉男。这是最后的自救措施。
不想遭遇灭顶之灾的汉男,就转发跪求。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