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大妈
26-05-17 13:41 微博认证:情感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如果你看英国18世纪之前的小说比较多的话,经常会有那种主人公突然冒出个终身未婚的亲戚,给了她/他一大笔遗产的情况。在我们看来这种属于天降横财,开金手指,但是这种情况以前在英国还真的很常见,创作也是来源于生活的~

在当时的英国,虽然女性地位相对其他国家比较高,但对于男性来说还是低的。所以当时依然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尤其是产业还算丰厚的家庭采用“限定继承”,即女儿无法继承不动产,必须由男性继承。如果家族没有儿子,就必须要找最近的男丁来继承。

限定继承比较复杂,可以看这里:http://t.cn/A6lBWrqE

《傲慢与偏见》中,就是家里没儿子,所以土地和房子都要给表兄继承。不过父母总是想要女儿过得好的,所以就特别希望表兄娶他家姑娘,虽然最后也没成~

不过限定继承一般只针对不动产,动产(金钱、股票、货物等)女儿们则可以和儿子、配偶们平分,也可以按照遗嘱执行,这部分相对灵活。

没儿子很麻烦,儿子多了也好不到哪里去,尤其是非长子。因为家族无论采取不采取限定继承,所有的地产、不动产一般都是长子持有,次子三子都拿不到土地,和女儿没啥差别,甚至还不如女儿,因为还没有嫁妆。

这么做的原因是地主通过契约(settlement)把地产“锁定”在长系男性继承序列中,禁止长子卖地、分地或抵押,只能传给他的长子;如果长子无嗣,则按预定顺序传给弟弟、堂兄弟等。这样一代代“套住”,地产不能被“败家子”挥霍,也不能被女儿带入别的家族,保证了家族财产永远不会因为财产被分割,从而保证家族不败落。

即便是非限定继承+父母没有儿子,那么女儿们就可以一起平分地产。不过这个平分是理论上的,实际上一般还是挂在某个女婿或者外孙名下。这是因为英国未婚女性有财产自主权,已婚女性反而就没有了。所以家族很多时候是鼓励女儿不婚,然后把财产留给侄儿或者外甥,或是让她嫁给亲戚,这样肥水不流外人田~

这就是为什么英国小说里面有大量终身未婚的女性~

不过最惨的不是女性,而是家族次子三子,所以他们一般热衷于从军、从商或者娶女继承人。女继承人可能是独生女,或者没有儿子的富裕家庭,也可能是继承了丈夫遗产的寡妇。但是从军要混上去需要关系和地位,从商需要本钱,一般人家搞不定,咋办呢?

去殖民地打拼

《简爱》里面简爱的叔叔就是这个情况,他是次子,也没有继承权,当然他家本来也没啥可以继承的。所以他跑去了西印度群岛做生意,大概率是一些蔗糖或者奴隶贸易之类的。当时英国男性在海外,找对象,或者说找一个合适的对象是很难的。因为敢于去殖民地的都是身强力壮的男人,女性非常少,所以可供选择的对象就不多。虽然有人和当地人通婚,但英国法律不承认,所生子女为私生子,没有继承权。很多人也忙于工作,加上健康风险,还没来得及成家就挂了。

大部分人在殖民地赚的钱,是现金或股份,属于动产,可以自由分配,所以简爱的叔叔可以立遗嘱留给侄女,或者给他任何喜欢的人,法律也支持。

所以英国这种“天降横财”和“终身未婚的富人”在当时还真的是很常见的情况...

发布于 北京